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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裁员超20人需提前说明”的漏洞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9-02-10 21:51:00

 

目前国务院下发通知,就就业问题对各地提出要求:结合扩大内需的相关措施千万百计扩大就业;为企业减负,鼓励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劳动者多渠道就业等。通知中明确规定:企业裁减人员20人以上须提前说明情况,在听取各方意见后再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裁减方案。

首先要说的是裁人是企业的自由决定。如果经营的好就根本不用裁人,一定是经营出现问题,所以裁人是正常的经济行为,要知道企业正常活下去就是对社会的最大贡献。有个朋友说得很对:企业好了,自然要增加员工,反之,企业倒闭了,多少人都要失业,裁都不用裁了。

其次,这个通知漏洞太多,能被执行的可能性是非常小的。基于以下原因

1、如果企业裁减20人没有提前说明情况应怎么处置并没有详细说明,多年的管理经验告诉笔者一项政策或者规定如果没有详细说明违反后的代价根本不会被执行的。私营企业特别是规模不大的私营企业怎么落实,各级ZF,特别是县(区)一级ZF要制定办法,执法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加大处罚力度,不然,再好的规定也是空谈!

2、如果一个企业只有20人,裁了19人就不用说明情况。政策中也没有说明时间限度,是说一天还是一个星期、一个月还是一年,如果一天裁一人该怎么办?如果每次都裁19人怎么办?

3、直接裁人”都过时了,老板们现在都有对策,调休、降薪都是是很好的方法,最后逼得员工自己走人。

综上所述,这个政策被执行的可能性就是零!最后提醒再出政策或通知,做好调查,不要存在操作上的漏洞,不要想出就出,也不要想当然。下次再制定政策时如果不能被执行,负责制定这个政策的人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每次政策能够得到很好的执行,资源才能更加有效利用,效率才能进一步提高。


TAG: 裁员 国务院

黄理彪 引用 删除 黄理彪   /   2009-02-15 13: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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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ljsj2008的个人空间 引用 删除 jljsj2008   /   2009-02-15 11:39:37
不同意第2点的分析,因为这个是有规定的,不能超过企业人数的10%,超过10%也要 报备。
   当然从这项规定来看,确实有很多漏洞可以钻,如果限制得太死,估计像几年的形式,多半的企业必死无疑。也许中央领导早知今年的经济危机,有可能《劳动合同法》就会迟一点出台。仅此个人愚见。
思考VS反省VS妥协 引用 删除 binbin2002   /   2009-02-14 00:17:15
制定政策的人的脑子都让驴踢了,2万人的公司,裁20个人,就是九牛一毛,基本上算正常的员工流动了都,就像笔者说的,19人的公司,怎么办?ZF是不是应该有个员工占比的数据更具有说服力,不过,大环境的情况下,越强制企业,有时候的结果有可能适得其反吧,再说,裁员,永远都是裁的绩效不好的人,说到底,员工自己平时努力,到头让ZF和企业买单,本来就是不公平的,适者生存达老先生早就提出来了
will 引用 删除 xmjcool   /   2009-02-13 11:49:00
尖锐,一针见血!
佩服楼主的见解!
will 引用 删除 xmjcool   /   2009-02-13 11:4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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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风的招聘茶馆 引用 删除 自然风   /   2009-02-11 13: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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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ycegr的谷逸空间 引用 删除 joycegr   /   2009-02-11 13:2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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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ggi2002的谷逸博客 引用 删除 meiggi2002   /   2009-02-11 08:46:53
太精彩了!顶一下楼主。就“企业裁员超20人需提前说明”一个国家制订法规与政策的立法机关,如果做事如此虎头蛇尾,如何让一个13亿大国保证良好的交通秩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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