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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递交了辞职报告后,高层领导不批怎么办?(国企)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6-08-02 11:31:29 / 天气: 晴朗 / 心情: 高兴 / 置顶(2) / 个人分类:员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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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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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kuan 发布于2006-08-02 12: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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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邮是可以的,最好是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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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thtme 发布于2006-08-02 13:4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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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与领导面谈过了。领导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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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thtme 发布于2006-08-02 16:5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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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一个,高手们都去避暑了吗?再不出来点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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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qiao 发布于2006-08-02 17: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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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同一系统内的,那真的没有什么好办法了。就算你通过仲裁解除了劳动关系,那单位也会顾及兄弟单位的面子而不接收你的。所以呀,到了这一步,只能另寻发展机会了。如果不考虑去那家兄弟单位,那就可以上仲裁去告。或者直接不用理他,等他什么时候不给你发工资或者别的什么事卡你的时候,你就可以去告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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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高望远 发布于2006-08-03 10: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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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辞职报告复印一份,明确告知,30天后离职,到日子后可以请假,然后和兄弟公司谈好,说明情况,如果对方也愿意,那不挺好吗?同一系统内最好不要闹到仲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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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thtme 发布于2006-08-04 09: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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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登高望远,复印是否有效?因为即使复印,也没有什么其他人的凭证;
另外,30天后,兄弟单位肯定能同意。因为是兄弟单位的挖人。可是他直接过去上班,原单位不给转档案如何处理?如果原单位给他自动离职处分如何?
先谢谢以上几位的出谋划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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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j10001 发布于2006-08-04 17: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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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再沟通一下。
如果是兄弟单位真的需要你过去,你必须跟他们做好书面协议确定一下,不要两头都空了。
如果协议在手,你再去跟领导沟通一下,如果不同意,可以直接去新单位上班。
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天提出书面辞职申请,用人单位未做答复应该视作同意离职。
不知你的档案在什么地方存放,如果是原单位,就比较麻烦一些,必须跟原单位做好各项工作才能提出档案。如果在人事局或人才交流,那就放心,不会有什么问题!
干部身份是由档案决定的,而不是由用人单位来剥夺。关于旷工处分,最严重是除名,因为你最终目标是离开原单位而去新单位,可跟新单位解释一下,不必顾虑,也不会存档而影响你个人。
关于辞职报告的时效性问题,你可以重新写一份跟原先一样的,签上原先的日期,并复印一份,注明接收人,见证人及具体时间、地点,过程中都遇到什么人。如果真的有纠纷,原单位不提供证据,你完全可以用复印件做证据以牙还牙,就说这是原件的复件。其他的问题举证就应该是原单位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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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thtme 发布于2006-08-06 21:5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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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高手了,呵呵,豁然开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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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灭城堡 发布于2006-08-07 10:3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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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了~!!高手还是很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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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zzxx 发布于2006-08-15 1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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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跟你朋友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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