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说,我这辈子企业不再请HR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8-07-14 19:38:05 / 个人分类:人力资源

近日代理了一起企业HR与企业之间的劳动争议案件。要求企业支付2倍工资,以及提出辞职后企业没有及时办理退工手续的失业金、补足社会保险等一系列的案件。单位是一家规模不大的民营企业。申诉人在该单位既是办公室主任又是人事。由于老板只忙做生意,没有关注什么劳动合同法,因此也没有注意什么签订合同。以前所有员工都是关系户介绍的。因此到事发之日起都没有签订过劳动合同。申诉人本人的劳动也没有签订。申诉人作为企业的HR应该在08年1月31日之前提醒企业老板签订合同,但是没有做到。于是,现在这个申诉人现在要走了,提出要什么两倍工资等无理要求。事件的焦点是HR本人是否需要提醒单位领导需要全部签订劳动合同。单位认为HR本身就是做人事工作,没有给单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属于HR的过失行为。同时HR本人没有签订合同,也是属于HR自己造成的。因为HR本身就是专家,应当知道该在什么时候签订劳动合同。在与老板聊天的时候,老板说以后企业再也不请HR了,全部由外部代理公司去做。我陷入了沉思。HR部门的员工假如不对老板忠诚,企业也会被弄的破产。因此企业一定要管理好那些负责管理公章、证件、人事的后勤工作人员。他们可以将你的企业一夜变成灰烬。必须建立克制机制,从源头抓起。单位规模小,就尽量外包人事业务,专心去做市场。

TAG: 工资 劳动合同 老板 企业 申诉人

Number的个人空间 引用 删除 Number   /   2008-11-21 12:54:31
同意楼上所言。hr已经提醒过他了,但是“很多老板”可能hr也不能说动的,就当给他一次教训,让他知道hr所说的很重要
云淡风轻-陌陌的博 引用 删除 celery1122   /   2008-08-12 20:19:21
其实还是应该属于这个HR果农个作失职。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应该罚款,或者自己承担,这样就撤平了
大鹏鸟的个人空间 引用 删除 大鹏鸟   /   2008-07-31 08:51:06
太过偏面,也没有代表意义,甚至有点哗众取宠!包括楼本人的观点偶觉得都有些偏激,诚然,社会中的确存在部分HR缺乏职业道德及基本素质,但不能以偏概全!

给个名称就说他是HR,有无真正的赋予他责任,他具备不具备HR的知识与素质,这些都是问题,哪能一概而论。

对于员工不忠诚,哪个部门的员工不忠诚,都会都企业造成极大的损失!

即便是想HR外包,如果自身对HR认识没有一定高度的话,一样会出问题
游鱼偌遥的个人空间 引用 删除 游鱼偌遥   /   2008-07-16 20:21:08
期待后续结果
媒婆的杂货铺 引用 删除 maryhen   /   2008-07-16 14:02:52
以前所有员工都是关系户介绍的,这个老板咋不想想是谁给他介绍了这个HR?
erduo的个人空间 引用 删除 erduo   /   2008-07-16 10:54:10
刘老师,这个老板难道没有过失吗?法盲,只忙做生意不是借口,这个HR既然那么位高权重,肯定是经过认真考虑才用的这个人,如果对他不利,那是他用人过失,我觉得这个HR 做的没什么不对,关系户进来就不用签合同吗?劳动合同这个是最起码的常识。只能怪他自己了,智商,情商都一般般的,看来是个土老板!这个老板自身也是有很大问题了,破产就不足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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