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说,我这辈子企业不再请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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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08-07-14 19:38:05
/ 个人分类:人力资源
近日代理了一起企业HR与企业之间的劳动争议案件。要求企业支付2倍工资,以及提出辞职后企业没有及时办理退工手续的失业金、补足社会保险等一系列的案件。单位是一家规模不大的民营企业。申诉人在该单位既是办公室主任又是人事。由于老板只忙做生意,没有关注什么劳动合同法,因此也没有注意什么签订合同。以前所有员工都是关系户介绍的。因此到事发之日起都没有签订过劳动合同。申诉人本人的劳动也没有签订。申诉人作为企业的HR应该在08年1月31日之前提醒企业老板签订合同,但是没有做到。于是,现在这个申诉人现在要走了,提出要什么两倍工资等无理要求。事件的焦点是HR本人是否需要提醒单位领导需要全部签订劳动合同。单位认为HR本身就是做人事工作,没有给单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属于HR的过失行为。同时HR本人没有签订合同,也是属于HR自己造成的。因为HR本身就是专家,应当知道该在什么时候签订劳动合同。在与老板聊天的时候,老板说以后企业再也不请HR了,全部由外部代理公司去做。我陷入了沉思。HR部门的员工假如不对老板忠诚,企业也会被弄的破产。因此企业一定要管理好那些负责管理公章、证件、人事的后勤工作人员。他们可以将你的企业一夜变成灰烬。必须建立克制机制,从源头抓起。单位规模小,就尽量外包人事业务,专心去做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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