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人最后自己害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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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08-08-14 20:43:44
/ 个人分类:人力资源
(J/? F5_`/Huj4I116904在某市,某劳务派遣公司在08年5月与某新成立的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新成立的单位在这里称之为甲方,派遣公司为乙方。甲方并且以书面的形式希望乙方为甲方单位员工在单位成立前和成立后及在派遣之前所有甲方单位一直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进行补交。乙方单位答应了甲方单位的请求,并且在签署劳动合同时注明了劳动合同建立日期是员工进入甲方单位的开始日期,即07年8月。但是劳动合同签署日期是08年5月21日。现在有8名员工要求劳务派遣单位支付从08年2月至08年5月的应签订劳动合同而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劳务派遣公司一脸委屈,因为当时是为了帮助用工单位补交员工保险,才将劳动关系建立之日定为甲方单位未成立之前的劳动者工作的起始之日。谷逸人力资源专业博客k$}1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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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ihQ3N^p116904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合同已经签字即生效。劳动者在以前的单位没有合同,在劳务派遣单位的合同上写的很清楚,劳动关系建立起始之日是07年8月,合同签订的落款是08年5月,那不就说明从08年2月以后到5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因就是劳务派遣单位的原因吗?但是劳务派遣单位提供了用工单位要求帮助员工补交保险的函和双方的协议。但是这些还是很难证明与二倍工资的问题。谷逸人力资源专业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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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1o$W116904最后派遣单位实在没有办法,向公安局报案,说8名员工存在欺诈行为。但是公安部门不予受理。最后劳动仲裁让单位败诉,单位不符,向法院起诉。单位辩称,此种情形与事实不符,根据用工单位提供的在派遣之前,单位为员工发放的工资单等证据,最后法院支持了单位的请求。谷逸人力资源专业博客h? j|!L d
谷逸人力资源专业博客Wa3@3[?Ic+]!?\通过这件事情可以让劳务派遣单位警惕一下,千万别帮用工单位缴纳以前未缴纳的员工保险。或者跟单位约定,在这期间造成的法律后果由派遣单位承担。谷逸人力资源专业博客*PD*Q*C8m l+Z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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