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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变更劳动合同期限计不计签订次数

    2008-10-27 12:46:41   /   劳动关系实务

    讨论一下:劳动合同到期,不另续签合同,但写一份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将时间拉长,比如原合同是一年,在到期前我们变更合同续成三年,是否可以规避次数,也就是本来要签两次的会变成一次?PS:我其实就是在想一个问题,通常第一次签订合同我们会以一年为期,两个月试用期.在快到一年,过去11个月的时候,我发现有些员工表现不错,公司值得与之签订较长的时间,这时,变更合同,把原来的一年改成五年.这样,第二次签订的时间会在五年之后.第三次签订的时间肯定已经接近十年.这样对企业更加公平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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