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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逐条讲解———对话3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7-09-28 13:29:44 / 个人分类:管理

飞影-北京 09:08:51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飞影-北京 09:09:02

    【点评】:生效的要件是协商一致、签字盖章,合同是否鉴证,是否用劳动部门的合同范本,是否备案并不重要。

--苏州 09:09:38

劳动合同生效是否等于劳动关系建立?

云游四海-上海 09:09:49

当然

和雨-广州 09:10:16

应该说,没有劳动合同,存在劳动关系也是建立的

云游四海-上海 09:10:50

你绕我语文呀

和雨-广州 09:10:51

劳动关系不因劳动合同是否生效而影响

云游四海-上海 09:10:54

这儿天正在研究

--苏州 09:11:28

劳动关系的建立是用工之日

和雨-广州 09:11:30

有事实劳动关系~~~~~~~~

云游四海-上海 09:11:31

劳动合同生效劳动关系一定建立

但是劳动合同生效劳动关系并不一定是开始建立

云游四海-上海 09:11:47

也就是说劳动关系可能早于劳动合同

和雨-广州 09:11:52

就是要这样绕

--苏州 09:11:56

这里明确这两个概念哈,飞影继续

云游四海-上海 09:12:19

对不?

--苏州 09:12:47

可早可晚

飞影-北京 09:12:59

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就已经建立了

--苏州 09:12:59

 我是不是打岔了呀

飞影-北京 09:13:10

有可能先于劳动合同的签订

云游四海-上海 09:13:12

精确

飞影-北京 09:18:02

还有疑问吗?

云游四海-上海 09:18:16

nothing

飞影-北京 09:18:32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飞影-北京 09:18:45

【点评】:工作地点条款的增加,限制了用人单位随意调动员工工作地点以迫使员工离职的行为,本条相对于劳动法的规定,取消了劳动纪律条款、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条款、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条款,细微变化也能体现侧重于对劳动者的保护。

飞影-北京 09:20:03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飞影-北京 09:20:12

    【点评】:本条与第11条都规定了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的处理,区别在于一个是有签订劳动合同,一个是未签订劳动合同,签了合同的,多了一个重新协商的机会。

飞影-北京 09:24:12

有疑问吗?这两条

云游四海-上海 09:25:23

我对同工同酬有

云游四海-上海 09:25:26

可能做到嘛

飞影-北京 09:26:18

第十一条中的同工同酬

飞影-北京 09:26:28

实行同工同酬也存在一个举证问题,从事相同工作容易举证,但是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绩却不容易举证了。

飞影-北京 09:26:33

肯定会存在争议

云游四海-上海 09:27:08

尤其是外聘员工

云游四海-上海 09:27:13

第三方员工

财迷绿---广州 09:30:21

同工同酬,哪工龄呢

飞影-北京 09:31:25

工龄怎么了?

飞影-北京 09:31:29

有什么问题?

财迷绿---广州 09:32:15

新员工和老员工同工同酬?

飞影-北京 09:32:44

对啊

飞影-北京 09:33:06

工龄问题一般会涉及两个方面:

飞影-北京 09:34:19

1、在国有企业中比较突出的是,工资结构中会有工龄工资一项,按照在企业服务时间给予相应的钱。但是这和同工同酬并不矛盾。

飞影-北京 09:35:17

2、养老保险中退休金的核定会涉及。

但是只针对中人,新人不涉及这个问题。工龄相当于视同缴费年限。

飞影-北京 09:42:11

还有问题吗

财迷绿---广州 09:42:29

 这一条暂时没有

飞影-北京 09:43:41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飞影-北京 09:43:54

【点评】:原劳动部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行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本条有很大变化。

特别提醒: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先和员工签订几个月的试用期合同,试用期满后再决定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这是很愚蠢的,徒增加了一次短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新法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就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

飞影-北京 09:44:33

有疑问吗?

财迷绿---广州 09:45:58

,我到现在还不明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好处是什么

--苏州 09:47:50

甭明白了

--苏州 09:47:59

合同法生效,就没多大区别

--苏州 09:48:15

顶多就是想出歪主意

飞影-北京 09:48:55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员工的好处是:随着员工年龄的增大、知识更新程度的减慢,有可能会跟不上企业发展的脚步,有的企业会嫌弃处在这个时期的老员工,而且会忽视其以前为企业创造的效益,就是我们俗话说的卸磨杀驴。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为了保障员工的权益,企业不得随便解除和员工的劳动关系。

财迷绿---广州 09:49:20

哪和员工因项目需要只签完成项目时间的协议,这跟合同有什么区别

飞影-北京 09:50:21

这属于劳动合同种类的不同

财迷绿---广州 09:51:35

哪像这种情况,在项目完成,员工离开公司,企业用不用支付多一个月的工资?

--苏州 09:52:43

财迷,这个是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条件的合同哈

财迷绿---广州 09:53:02

 是的

飞影-北京 09:55:27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飞影-北京 09:55:39

    【点评】:本条的出台,用人单位随意约定试用期工资的行为寿终正寝了,发生纠纷时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是多少举证责任也在用人单位。

云游四海-上海 09:55:52

我有一个问题

飞影-北京 09:56:01

什么?

云游四海-上海 09:56:02

那平时谈工资是谈的正式工资嘛?

云游四海-上海 09:56:06

求职的时候

飞影-北京 09:56:09

是啊

云游四海-上海 09:56:24

我第一次来上海谈的是试用期的工资

云游四海-上海 09:56:44

想着正式工资只要/0.8就行了

飞影-北京 10:00:03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飞影-北京 10:00:17

    【点评】:以往很多企业均存在一个认识误区,认为试用期内可随时叫劳动者走人,看来知识得更新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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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 2008-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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