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与员工关系咨询顾问;网络名:组织,我的新浪博客为:
http://blog.sina.com.cn/laodongfa119
劳动合同法背景下HR部门的困境与出路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7-09-04 16:17:12
/ 个人分类:HR劳动法咨询
人力资源管理在中国的实践时间并不长,从从业者角度讲,有十年以上工作经验的HR管理者多是半路出家,即使科班出身学到的也是一些西方的理念和工具,(你去看一下目前高校的HR专业课程设置就知道了)。可以说,无论理论还是实践,HR管理在中国才刚刚起步。
基于这样的背景,一方面HR从业者素质良莠不齐,整体行业素质并不成熟,而另一方面HR部门也更多的充当行政作业部门,提供的仅是人事方面的行政支持而已,即便一些设有大公司,CHO被边缘化的现象也屡见不鲜,CHO们声明要成为CEO的战略伙伴就是极大的讽刺,因为其他业务部门从来不担心这个问题。著名企业家韦尔奇曾直言:“HR部门是大多数公司的一潭死水。”一些数据也表明,50%以上CEO不认为CHO能帮助他。
HR部门被边缘化主要基于两方面原因,第一,HR部门自身的绩效难以测量,作为成本中心的HR部门如何证明对公司的贡献是HR面临的最大的难题,譬如招聘的绩效如何评估?是离职率还是?第二,HR从业者局限于自己的经历和角色,不具有与CEO层面对话的思维和能力,加上HR部门盲目照搬一些专业词汇(KPI等等)也无意中增加了CEO对HR部门的反感,实际上源自西方的HR管理理念在中国的运用有很大程度上的水土不服。
这两个问题在劳动合同法背景下不会有太大改观,但间接的影响还是存在的。主要表现为劳动合同法提供了CHO们一次重整权力的机会。如何利用这次契机提升HR部门的实际地位就要要看CHO们的作为了。实际上,对待同一部法律, CEO与CHO的想法截然相反,前者期待把这部法律想的越简单越好,(总是催促HR部门迅速拿出应对方案),后者则期待把这部法律想得越复杂越好。这里存在一个经典的悖论,简化法律的影响是HR的天职(关乎职业经理的职业道德),而如果不有意复杂化却可能错失提升权力的时机(关乎职业经理的自身利益),何去何从?
无论困境如何,HR部门仍然也寻找最佳的平衡点。众所周知,传统HR部门的功能定位是“选对人、留住人、吸引人”,这样的思维模式势必陷入狭隘。真正的出路在哪里?特别在原有的法律体系出现巨大变更的前提下?
提示:优秀的思维能力诞生于行业之外。(参见我的另一篇文章:HR该如何学习劳动合同法?http://www.12333sh.gov.cn/zxzx/f ... 70824_1028718.shtml)
一、引入财务概念,提供人力资源动态审计报表;
二、引入战略概念,预测人力资源短期长期需求;
三、引入潜能概念,激活内部人力资源流转网络。
注:提供启发而不是给予答案。
导入论坛
收藏
分享给好友
推荐到圈子
管理
举报
TA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