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传说中的会飞的树袋熊

和大家讨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关于经济补偿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7-07-10 18:14:53

原文如下: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引用:“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引出的话题:劳动者月工资低于平均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的年限可以超过十二年?

冷翡宁看法:法条里面没有明确告诉我这个问题,我至少可以这么理解。

可能带来的后果:月平均工资1万的经理和月平均工资5000的主管,共同在企业工作20年,后合同解除,当年社保封顶数为8000,结果经理拿到96000的补偿金,而主管拿到100000的补偿金。

抛砖引玉,大家来讨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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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删除 topaward   /   2007-07-13 12:16:46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注:若劳动者收入没有高于本条规定的三倍,则补偿年限不受最高12年的限制)

假设北京一外企员工月薪3万,一国企员工月薪6千,两者都工作了20年被辞退,按照上述解释我们看到的赔偿结果是这样的:
外企员工的赔偿金:9024*12=108,288
国企员工的赔偿金:6000*20=120,000

高薪反而获得更少的赔偿!  
国企比外企支付更多赔偿!
引用 删除 小兵   /   2007-07-11 17:12:10
是捣浆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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