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头,别再让自己受伤害。
——GENIUS猎头的职场故事之五
时至岁末,本该是喜迎新年的时候,可我MSN上好几个猎头同行都闷闷不乐。“噩梦重现”或“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成了他们常见的签名。我知道,他们又遇上客户赖帐的烦心事了。往年,我总觉得这样的事情离自己很远,直到今年,我也有了切身体会。
我所在的GENIUS猎头,一直以服务世界500强的欧美企业为主,这一类企业体系完善、声誉卓著,为他们服务,难度固然很高,但却从未在收款问题上费过心。今年,公司为了加强对民族产业的支持,增加了部分民营企业的客户,这一举措为公司带来了上半年的业务蓬勃发展,然而一些潜伏着的问题也在下半年随之而来。
“Johannes,你这里好几笔款项的帐期都已经过了,你是不是再去催一下?”财务Fiona又一次来到我面前,不无忧虑地对我说。
“好的我再催一次,我想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吧。”我嘴上虽然这么说,其实心里也已经越来越没底了。于是我提起话筒,再次拨打催款电话。
听着彩铃音乐在电话那端一遍遍地响着,我却丝毫没有感觉出旋律的美妙,这个客户的手机自从候选人报到那天起就没再接听过我的电话。尝试了多个号码仍然联系不上后,我不得不暂时放弃努力,转而联系另一家欠款客户。
“什么?你们还在等老板给这笔款项签字?他又出差去了?这次是去巴西?那他什么时候回来呢?你也不知道?!”我只得沮丧地挂断电话,继续等待这位老板结束他的环球旅行。
我又联系了一家欠款客户,公司的人事经理在电话那头很委屈地对我说:“我们老板觉得这笔费用太贵了,刚才还在骂我乱花钱呢。”
“可是这费用是我们在合同中早就约定好的,如果你们老板觉得贵,为什么当初还委托我们做这个项目呢?”
“老板的想法一直在变的,我们也没有办法,反正现在他嫌贵了。他说这个职位最多只能付给你们一万块钱,你看行不?”
“……”我能说什么呢?我们提供的候选人早已在对方公司工作了,如果不答应的话,恐怕我们连一万块钱也收不到了。唉,算了,权当减少损失吧。
现在回忆起来,那段疯狂的催款经历的确教会了我很多,我开始养成了注重细节的良好习惯,尤其在和新客户初次合作时,我会细心地为每一步骤留下可追溯的资料,这既提高了猎头服务的质量,也为某些不希望看到的事情发生时做好了准备。
今年8月,常熟M集团委托我们寻找一位分公司副总经理。合作初期,一切都进展地比较顺利,M集团各个层面的相关人员也十分配合,我们运用广泛的网络与专业的甄选手段,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提供出了三名符合要求的候选人。M集团老总亲自面试,并确定了录用人选。双方在待遇方面也很快达成了共识,9月下旬该副总经理正式到M集团上任了。
然而奇怪的事情就从我们开始向M集团收款之日起发生了:M集团老总变得神龙见首不见尾,难觅踪影;集团人事经理和分公司人事经理互相推委,都说是对方负责付款事项;一个多月时间过去,M集团始终没有任何准备付款的迹象。
此时的我面对这样的局面已经能够处乱不惊了,我们一边继续与对方联系,加紧催款;一边开始着手整理从签约、推荐、面试到录用全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纸质与电子证据。通过用陌生电话播打对方手机的方法,我终于联系上了M集团的老总。他对于我和风细雨般的劝说并不放在心上,依然用各式各样的借口搪塞着,甚至当我善意地提醒可能引起的法律后果时,他也不屑一顾。既然最后的努力仍无法奏效,我只能向公司提出,启动法律程序了。
第二天,我把相关材料递交给了公司聘请的律师。在研究了我们准备的证据后,律师乐观的表示:虽然已被录用的候选人由于担心影响自己在集团内的发展,不愿提供证词,但现有的证据已经能够充分说明案情,他对于赢得这场官司充满信心。
诉状被递交到常熟法院后没过几天,律师就给我打来了电话:“Johannes,告诉你一个好消息,M集团答应付款了!”
“真的吗?太好了!”我高兴地说。虽然结果不出意外,但如此神速还是有些出乎预料。
“案情其实并不复杂,M集团一直抱有侥幸心理,以为我们不会真的起诉。”律师说,“结果常熟法院刚把开庭的传票送到M集团,对方就立刻答应支付全额款项,并希望我们能撤销上诉。你愿意答应他们撤诉的要求吗?”
“既然对方已向法院保证付款,那我们就撤诉吧。”我说,“上诉并非是我们的目的,只要M集团能履约付款,我们也不想和他们对簿公堂。”
果然,几天后,该笔款项顺利到帐了……
MSN上闪烁的对话框,把我的思绪拉了回来。“Johannes,为什么我这么倒霉,又遇到了这样的事情?”原来是猎头同行David被客户赖帐,正在向我诉苦。于是,我把我的经验告诉了他,并鼓励他也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我在MSN上键入了这样一句话:“只要我们勇于和善于保护自己,就不怕再会受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