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法律? 就是面对一个犯出了低于人类水平的罪行的人,依然要从人的高度来审判他,这就是法律。

人为和制度因素:仲裁成本的祸根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8-04-20 19:56:43 / 个人分类:职业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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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就中国的劳动仲裁来说,按照劳动仲裁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争议双方可以在公司内设立的调节委员会解决;如果调节不成功可以向总工会申请调解;最后再不行也可申请劳动仲裁前调解;再再不行只能仲裁(在最后仲裁前还有一个调解程序,主要是争议双方在仲裁庭证据收取过程中权衡利弊,从而自己做出判断),得出结论。
    1,我们看看发生争议后双方在公司内部调节(往往是人事部门与劳动者谈判,即使有工会的企业只是一个摆设,他们唯一的作用就是组织娱乐活动和应付上级主管部门检查,仅此而已)。在此层调解时,公司人事部门代表的是公司一方,依据笔者多年的经验,90%以上企业人事部门开口的第一句话会说:“什么赔偿和经济补偿(其实很多情况下(超过80%),劳动者不是要公司赔偿或者是经济补偿,而是劳动者拿回自己付出劳动后该得到的那部分,或者是公司以前拖欠自己的那部分,在或者是进单位之前公司承诺给劳动者那部分等,这些让公司拿出来给劳动者,在这一点上,往往是资方赖账)都没有”。一副强硬的姿态(往往是外强中干)表露无遗(一方面是人事部门无能为力,必须服从老板的命令;另一方面有时是人事部门的无知,这一方面在很多情况下是可以得到验证的,大家可以注意以下自己身边的此类事件),这样就埋下了劳动争议种子。并且公司和人事部门往往觉得自己能够购把这件事“摆平”,毕竟他们始终认为资方是强势的一面,在劳动局方面他们更有沟通方面的先天优势,但事情往往是事与愿违。如果我们的人事部门改变一种说话的方式,结果往往是大大的变样。即使我们的人事部门和老板非要采取强硬的姿态,那首先建议你们先把行为心理学或试验心理学学好,拿来运用,针对不同的员工这样你也许才会收到你想要的结果。埋下这样的争议种子,那将势必增加劳动仲裁的压力,显得人手不够;
    2,我们看看市总工会争议调解。此层调解往往不是争议双方想到的地方(因为前面已经说过,工会是一种摆设,去劳动局时,劳动仲裁科往往会建议你去工会(有时建议争议的一方到监察部门去)),我们姑且把它看成调解的一环。此时的工会(有点像社区主任的角色)调解往往是喝茶聊天式调解,在很大程度上是两边劝,撮合两人,两边做好人,一来二去耗费的时间成本可以想象(往往一次调解需要至少3小时,经济成本劳动者是当天的工资和来回的车飞;企业是来回的轿车汽油费,城市空气污染费以及车辆磨损费);这里事件的耗费还要考虑一个重要因素,那就是工会只是调解的只能,所以他很少去钻研涉及到争议的相关法律,只是在社会上比较热议的时候花点时间关注,因此他们的调解一般上讲都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式的方式,从感性上认识。
   3,看看仲裁前仲裁部门的调解。此种意义上的调解往往具有正式意义,但不作为将来仲裁的依据(但此处就埋下了后面仲裁的重要的一笔,很多情况下,仲裁科要求双方仲裁前进行调解,不是强制性,以本人经验:争议双方80%情况下会接受),调节的方式比刚才工会的调解就稍微技高一筹,往往会运用一些法律的条款来解释,由于不适正式的方式,所以使用的条款一般是点到为止,让争议双方自己判断,调节的过程与花费的时间也不比工会调解少。埋下的重要一笔,主要反映出本人在上一篇文章中所说的,为仲裁首席员埋下了“先入为主”的仲裁审判观点。此时耗费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与上述2比较类似,再加上已经缴纳的受理费和仲裁费(五一后免仲裁费)。
   4,看看劳动仲裁。仲裁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仲裁委员会将仲裁委托总工会组成仲裁庭进行仲裁;一种是由仲裁部门下属的仲裁科组成仲裁庭。两种情况下,耗费最多的时间就是陈述证据时间,其他方面耗费的时间耗费较少。在总工会下的仲裁,有时候一群大妈级人物组成,加上是在工会进行,法律意义上的仲裁往往大打折扣,他们会运用不太熟练的法律知识来辩驳争议双方“闭嘴”,让争议双方都无奈(前文已经说过,身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再加上中国的司法体制都能作很好的解释,何况未来的成本也不得不考虑)。这里耗费的成本就与第2点几乎相同,只是此处的成本让你看见了结果。
    从上面我们不难看出,这种增加的成本都是人为和制度因素浪费造成(执行的力度和裁决的准确性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如果公司的人事部门或者是老板更懂一点涉及的与之相关的法律(人事部门即使非常懂,但有时候不善于运用给老总提建议);如果我们的与之相关的部门更能深入的钻研一点法律;如果我们的劳动部门问责制再深入到企业这一深层次的末端(如果加大企业学习力度和执行力度);再如果……..。我们的仲裁人手紧张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当然还有其他更多好的办法可以去施行。


[ 本帖最后由 limin0110 于 2008-4-16 22:5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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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m002002的个人空间 xm002002 发布于2008-04-17 08:34:08
解决问题的关键还是在企业主管领导,一定要提高他们依法办事的理念。这次新劳动法的实施对大多数用工不规范的企业应该教训不少,其实我们做人事工作的不是不懂法,也不是不想依法办事,建议过,为员工申辩过,但是权力不在我们手里,无奈啊~~~
羌笛的谷逸博客 羌笛 发布于2008-04-17 09:17:16
楼主似乎最近对于调解非常反感,好在法律规定调解都是自愿的,从来没有任何机关要求当事人一定接受调解,如果你对此很反感,只要在仲裁庭大呼:不调解、不调解、就是不调解,仲裁庭也不会强制要求你调解。

调解也是解决争议的一种手段罢了,而且大部分当事人也是愿意接受的,说明有其合理之处啊。
历史的瞬间 limin0110 发布于2008-04-17 11:19:30
[quote]原帖由 羌笛 于 2008-4-17 09:17 发表
楼主似乎最近对于调解非常反感,好在法律规定调解都是自愿的,从来没有任何机关要求当事人一定接受调解,如果你对此很反感,只要在仲裁庭大呼:不调解、不调解、就是不调解,仲裁庭也不会强制要求你调解。

呵呵,也许是我的用词让你产生误解了吧。首先申明:不是反感,只是反映一种社会现象,在目前的劳动仲裁中确实存在。
我们也赞同通过调节来完成这个程序。
同时也是呼吁劳动部不管是调节还是仲裁,都希望有专业的眼光来进行。

[ 本帖最后由 limin0110 于 2008-4-17 11:23 编辑 ]
shenfsh的个人空间 shenfsh 发布于2008-04-17 22:57:03
[quote]原帖由 羌笛 于 2008-4-17 09:17 发表
楼主似乎最近对于调解非常反感,好在法律规定调解都是自愿的,从来没有任何机关要求当事人一定接受调解,如果你对此很反感,只要在仲裁庭大呼:不调解、不调解、就是不调解,仲裁庭也不会强制要求你调解。

赞成楼上,调解也不容易。最主要心态要好。
相见欢 相见欢 发布于2008-04-18 10:36:33
人为和制度因素:仲裁成本的祸根

我认为一裁两审才是仲裁成本具高不下的真正原因。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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